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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铁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2月13日

        阅读:

        铁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市公安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市公安局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市公安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市公安局项目支出明细表

        11. 2019年市公安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市公安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铁岭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及其他有关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以及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审批事项。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深化中国人颅像重合法理论及设备研究,提供鉴定服务。

          (十四)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六)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计划;开展公安宣传和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权限协助管理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领导和管理全市列入公安序列的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铁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市公安局机关本级和4个直属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铁岭市公安局机关

        2.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铁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4. 铁岭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5.公安局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表2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表.xls

        附表3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预算总表.xls

        附表4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表5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附表6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xls

        附表7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附表8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xls

        附表9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附表10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附表11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xls

        附表12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附表13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xls

        附表142019年 铁岭市公安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xls

        第三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9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27319.6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37.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382万元,收入同比减少1499.48 万元,减少5.2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整合。213研究所和公安干校两个事业单位不再纳入公安局预算。另有市局机关和交警事业编制人员归口政府法制服务中心预算。因此2019年度预算较2018年预算减少。

        (二)支出情况。2019年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  27319.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53.8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5.5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23.62万元,项目支出 5876.66万元。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支出同比减少149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整合。213研究所和公安干校两个事业单位不再纳入公安局预算。另有市局机关和交警事业编制人员归口政府法制服务中心预算。因此2019年度预算较2018年预算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5.57万元。其中办公费197.64万元;印刷费39.18万元;水费57.88万元;电费473.2万元;邮电费78.36万元;办公取暖费498.86万元;差旅费 169.49万元;维修维护费96.48万元;会议费13.04万元;培训费19.77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劳务费631.17万元;工会经费43.64万元;燃油费495万元;交强险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个人交通补贴)997.7万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51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35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四、关于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公安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53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8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  6.4万元,同比减少3.7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0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737万元,同比增加42.9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由于2019年安保任务增加,预计增加42.9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市公安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3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 8 辆 。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市财政局纳入预算的项目共 19 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  5876.66 万元,纳入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为100%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我单位预算尚未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