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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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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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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铁岭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及其他有关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以及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审批事项。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深化中国人颅像重合法理论及设备研究,提供鉴定服务。

          (十四)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按管理权限,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六)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计划;开展公安宣传和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权限协助管理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

          (十七)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领导和管理全市列入公安序列的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公安局本级机关

        2. 铁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3.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 铁岭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第二部分 铁岭市公安局决算公开表

        市局公开表.xls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计37815.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815.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815.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6.54 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二)支出总计37815.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883.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5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0.0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931.55万元,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今年支出增加286.54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元,增长(降低)0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781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3.99万元,项目支出11931.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54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更新执法执勤车辆。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7815.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34236.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1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9.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4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6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镜)费比(上年)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6万元,比2018年增加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0万元,比2018年增加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执法执勤车辆,当年购置公务用车42辆。

        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8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9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79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0.05万元,比上年减少 246.95万元,降低6.1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铁岭市公安局共有车辆485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7个,涉及资金11847.0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四是加强内控制度执行。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