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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832039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6月10日

        阅读:

        王宏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据法规强化人行道管理确保其使用功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人行道管理,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涉及整治违法停车、经商占道的要求,市公安局局交管局责成机动车静态管理大队、城区各勤务大队,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内全部人行道进行集中整治。对私自占用停车位、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及非机动车主要是教育纠正;对违反规定不按位停放的机动车及时发现并拍照固定证据,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处理;对违法停车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坚决予以强制拖离。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人性化执法。

        二是加大停车管理办法宣传力度。交管局机动车静态管理大队和宣传科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交警支队“萤光微平台”(以学校师生等团体为主要成员的1300个微信群,成员已达18万)加大“文明出行、有序停车”的宣传,向全市人民宣传停车相关规定要求,要求广大市民要按位、按向停车,不要占用停车位进行经商活动,增强市民群众遵守停车规定的自觉性。

        三是交管局静态管理大队通过“铁岭萤光微平台”公众账号、交警官方微博、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号召市民群众对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活动,对真实有效的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形成群众监督的强大氛围。

        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市政府2014年出台的《铁岭市新老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1月,目前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我们将结合先前的管理经验和新的形势,积极主动会同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和智诚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精心策划,引进智能停车管理理念,力争早日出台新的停车管理办法,为今后的停车管理提供法律支撑,明确各个参与管理的部门的管理职责、范围,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心协力共同改善城区停车环境条件。

        铁岭市公安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