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申请条件: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
办理材料:
运输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承运单位介绍信;供货合同;装载运输物品后的外廓照片(反映物品长度,宽度、高度的多角度照片)
办理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6号
办理机构: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内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交管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交管分中心窗口在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交管分中心窗口将退回申请。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经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交管分中心窗口现场勘验,合格后由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交管分中心窗口在1日内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