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8月01日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电动车盗窃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法规和《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要求,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于2020年7月28日起,在全市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和智能防盗设备安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一)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即: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的电动自行车。2020年8月1日前购买的,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到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设立的注册登记点,免费办理注册登记上牌,领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自2020年8月1日起,新购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二)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电力驱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外的所有三、四轮电动车辆。在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到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设立的登记点,免费办理有效期为三年的临时电动车行驶证和号牌。三年过渡期满后,收回牌证,禁止上道路行驶。(三)智能防盗设备适用于各类电动车。市电信公司提供惠民礼包,鼓励广大电动车主安装电动车智能防盗设备,提升电动车防自燃、防盗窃等安全功能和保险等权益。(四)所有燃油的两轮、三轮、四轮车辆不予核发电动车牌照。
二、电动车登记上牌指南为避免登记过程人多拥挤和长时间等待,耽误车主时间,登记上牌工作采取手机微信预约方式进行:车主使用手机微信搜索“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点击公众号,找到“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后,点击预约备案即可进行预约;或者扫描电动车预约二维码,进入预约平台,点击预约备案进行网上预约。按照自己预约的时间和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上牌。
(一)电动车登记备案提交资料:1、电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3、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4、整车出厂合格证;5、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当事人需要填写《车辆来历保证书》,由所在居住社区3位居民签字加以证实,携带本人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备案:1、提交的资料无效、被涂改的或与电动车不符的;2、车辆属非法拼装、改装或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3、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主要技术参数,或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如加装遮阳棚、遮阳伞等);4、已在外地注册登记且未办理注销的;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电动车登记地点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在新、老城区各设立1处集中办牌点,具体地址如下:1、银州区登记点: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电动车管理办公室(工人街,辽北彩照南侧10米);2、凡河新区登记点:铁岭市电信公司新区支公司营业大厅(凡河新区钟山路南段鑫隆湾酒店北30米)。为满足车主登记上牌需求,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还将在新、老城区增设临时电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另行告知。四、2021年3 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电力驱动车一律停止登记上牌。无牌车辆禁止上道路通行,违者一律依据《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予以查扣。有需求者,可以购买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内的电动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到铁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牌证。五、各县(市)、区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具体时间的登记地点,另行告知。特此通告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车辆来历保证书
我于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XXX购买了一台电动XX车,型号XX,车架号XX,电机号XX。由于保管不善,购车发票、合格证丢失,邻居可以为我作证,此车绝非盗抢车辆。如果车辆所有权出现任何问题,由我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证明人(签字):XXX、XXX、XXX1、 住址:2、 住址:3、 住址: 车辆所有人(签字):XXX
XXXX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