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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我国机动车驾驶证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5月29日

        阅读:

        事项名称: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我国机动车驾驶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
        一、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办理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1份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外国公民的需提供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半年以内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出入境记录
        办理地点: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机构:市级车辆管理所
        收费标准:10.00元/本
        办理时间:即办
        联系电话:024-72257600
        办理流程:
        报名审核—考试—办结:
        申请人向交警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交警分中心窗口当场补正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交警分中心窗口将退回申请。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交警分中心组织考试。
        考试通过后,由交警分中心窗口在1日内作出制证驾驶证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