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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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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方案审批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企业、其他组织
审查类别:先审后批
审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施行)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受理机构:
Ⅰ、Ⅱ级在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分中心窗口
决定机构:铁岭市公安局、各县(区)公安(分)局
数量限制:无
申请条件:
1、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的书面材料;
2、有燃放作业方案;
3、有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业标准规定条件证明。
申请材料目录:
1、《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方案审批表》(加盖承办单位、所属分局治安大队公章)1份(请自行在治安管理业务在线申办栏目下载);
2、燃放作业方案1份;
3、燃放地点与周边房屋安全距离的平面图(白图)1份;
4、承放单位燃放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燃放人员的燃放作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承办焰火晚会单位与燃放单位签署的合同原件1份;
7、省烟花爆竹协会评估报告原件1份。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验—批准—办结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即审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即时办理
办公地址和时间:
铁岭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窗口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
电话:024-72843063 13591004433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