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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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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项目审批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企业
审查类别:先审后批
审批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第三十五条;《爆破作业项目管
理要求》、辽宁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受理机构:铁岭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窗口
决定机构:铁岭市公安局
数量限制:无
申请条件: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建设性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合法的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3份(请自行在治安管理业务在线申办栏目下载);
2、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委托单位出具的爆破作业项目合法性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爆破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及参加施工人员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6、安全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7、安全监理方案原件及复印件3份;
8、爆炸器材储存仓库库安全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核—电话预约现场勘验—批准—办结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即审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即时办理
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67号 铁岭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分中心
电话:024-72843063 1359100443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