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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铁岭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铁岭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依法履行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法治建设跃上新台阶。现将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聘请市委党校教授来我局专题讲解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工作报告,第一时间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主要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将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项财政工作中。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财政决策管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财政年度计划,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从严治党、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担当有为,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参加“一把手面对面”活动,聚焦便民服务事项,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区办事处服务大厅,亲自“走流程、坐窗口”,“零距离”体验检测办事流程中存在的堵点、盲点,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遵纪守法,严格内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示范引领推动财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与分工,切实贯彻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措施清理、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委托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检查,主动从体制、机制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面落实清单制度,及时公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权责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决定等信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透明。

          三、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执法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市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支出额度较大的项目预算,实施集体开会讨论决策。进一步完善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改、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以及专家团队密切配合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政府债务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促进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首次组织编制行政执法“首违不罚”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政策,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引导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继续教育和庭审旁听,参加执法考试人员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检查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2022年全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违法违纪人员、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负面舆情等情况,社会各届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比较高。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进“放管服”服务,将财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已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好差评”工作线上线下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四减”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环节和相关材料压缩比例达到50%。主动承接省下放的行政权力,并全部下放到县区,市、县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严。

          (二)加强政策措施监管。为确保政令畅通、法令统一,确保现行政策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组织对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相关政策措施补做公平竞争审查与评估,及时废止或失效一批政策措施,重新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法治监督精准到位。通过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清除市场壁垒,财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公开诚信

          (一)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建立权力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动接受人大、政府督察、审计、财政监督等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财政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评价、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等多项监督审查,及时落实财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二)努力打造“诚信财政”。认真审核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公开在网上发布的采购信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规范、透明、守信。积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决遏制不规范举借债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约谈,对高风险企业预警监测,确保到期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坚决杜绝债务风险事件发生。积极探索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拖欠、优惠政策不兑现、公务员诚信教育等领域的诚信监管,严格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三)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制定并完善《铁岭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信访部门、12345热线、网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疑难案件工作台账。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事项以及相关政策,所有涉及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及举报事项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45”非行政执法类案件全部办结,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六、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普法宣传

          及时制定《铁岭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统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同步普法宣传。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辽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局内多次观看反腐宣传教育视频,推动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宣扬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普法融入到财政日常工作中,利用财政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行政执法继续教育、专题讲座机会加强普法宣传,专题培训时间至少60学时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执法能力全面得到提升。充分利用《铁岭日报》、铁岭发布公共媒体,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财政政策,树立整体安全观,引导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七、坚持依法理财,积极落实政策

          (一)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面对突发新冠肺炎,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争做疫情防控的表率。一是建立快速反映机制,统筹调度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二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加快财政资金下达进度。三是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给基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多轮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出台的退税减税降费、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等一揽子财税政策,统筹调度资金,确保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经济发展,2022年全市为企业减免税费近17亿元。二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抢抓上级政策机遇,与上级部门精准对接支持铁岭加快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压力。三是大力支持项目年活动,推动飞地经济、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四是坚持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防范风险,切实加强债务管理,2022年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情形,全市发行新增债券项目19个,获批债券资金16.09亿元,比上年增加7.59亿元,增长89%,发债额度创历史新高,为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五是积极筹措资金,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体育、计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市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相关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法治意识淡漠、法治观念不强、对政策法规工作重视不够、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提高认识,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长效考评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和预算信息公开,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铁岭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