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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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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自然资中心发[2022]5号
关于公开征集完善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矿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矿产资源评审工作的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64号)、《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7]235号)和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委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函》要求,拟征集专家完善我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公正、廉洁、高效的履行职责,无不良记录。
2、熟悉地矿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相关技术标准,具有地质、勘探、采矿、选矿、水工环、经济学、土地管理、林业管理、水工环、水土保持、环境工程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或同等级别的职称。
3、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胜任评审和现场考察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
4、所在单位或个人能够妥当安排时间,积极参与评审活动,能够接受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审查及其相关工作。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综合评价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字及图形软件,能独立出具审查意见。
二、专家库分类
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分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
三、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铁岭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无需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推荐。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铁岭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由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会同专家组对上报的专家信息表进行审查,各专业按比例和数量择优选取。
(三)网上公示
对拟入库的专家基本信息将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建档入库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信息录入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三、填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矿产资源评审专家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报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并将审查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cfuk2020@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彭云峰 13591002212
附件:《铁岭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信息表》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印发 |
(共印8份)
附件
铁岭市矿产资源评审专家信息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1寸照片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所在地 | 单位性质 | |||||||
现任职务 | 职 称 | 最高学历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适合专家库类型 | (3个评审专家库中选择,可多选) | |||||||
移动电话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电子邮箱 | ||||||||
现从事专业及适合评审的项目类型(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 | ||||||||
参加何种学会、协会和评审组织及担任何种职务 | ||||||||
应回避的有关系的单位 | ||||||||
从事主要专业的工作经历 (所在单位,参加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上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自愿参加评审工作,接受统一安排,遵守评审专家管理相关制度,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