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市民发〔2022〕7 号
关于做好中元节、寒衣节期间文明殡葬
整治殡葬陋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铁岭市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做好2022年下半年尤其是中元节(8月12日)、寒衣节(10月25日)期间的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8月8日起,到10月30日结束。
二、整治内容
1.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厉打击擅自运尸、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2.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摆放花圈(含花篮、鲜花)和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在丧事中禁止吹喇叭、放哀乐、鸣放鞭炮。
3.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抛撒、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4.全市殡仪馆、公墓经营单位实行丧葬用品禁烧。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倡导开展公祭仪式,引导群众从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5.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控制告别、守灵人数。
6.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倡导以敬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倡导使用环保可降解祭祀用品,倡导骨灰深埋、海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革除殡葬陋习,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倡导文明殡葬,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三、工作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文明殡葬整治陋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2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列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体现。
2.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整治殡葬陋习的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殡葬氛围。要在主要媒体上开设专题、专版和专栏,贯穿全年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将倡导文明殡葬纳入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报道和曝光。
3.要加强部门协作。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殡葬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2021]39号)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把殡葬陋习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4.要强化督导检查。市民政局、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总结汇总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适时进行全市推广。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13654100118;联系人:皮智峰。
(此页无正文)
铁岭市民政局 铁岭市公安局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日
(主动公开)
铁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一、政策依据
《铁岭市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时间
8月8日——10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1.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厉打击擅自运尸、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2.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摆放花圈(含花篮、鲜花)和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在丧事中禁止吹喇叭、放哀乐、鸣放鞭炮。
3.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抛撒、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4.全市殡仪馆、公墓经营单位实行丧葬用品禁烧。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倡导开展公祭仪式,引导群众从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5.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疫情防控措施。控制告别、守灵人数。
6.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倡导以敬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倡导使用环保可降解祭祀用品,倡导骨灰深埋、海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革除殡葬陋习,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倡导文明殡葬,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三、工作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文明殡葬整治陋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2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列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体现。
2.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整治殡葬陋习的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明殡葬氛围。要在主要媒体上开设专题、专版和专栏,贯穿全年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将倡导文明殡葬纳入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报道和曝光。
3.要加强部门协作。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殡葬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2021]39号)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把殡葬陋习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4.要强化督导检查。市民政局、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总结汇总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适时进行全市推广。